各駐青中央及省屬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jù)《山東省知識產權(專利)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組織開展2019年度下半年山東省專利創(chuàng)造資助資金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駐青中央及省屬企事業(yè)單位的授權公告日在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授權、國外發(fā)明專利授權。專利申請日在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的PCT申請(不包括港、澳、臺專利申請)均可申報。
青島市屬企事業(yè)單位及個人不在此資助范圍。
二、申報材料
(一)《山東省專利資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山東省專利資助單位銀行轉賬匯總表》(附件2)的紙件、電子版。
。ǘ⿴H申請?zhí)柡蜕暾埲盏耐ㄖ獣、繳費通知書、繳費收據(jù)、帶結論性的檢索報告等材料復印件。
(三)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蓋公章。集中兌付單位不需要提交《山東省專利資助資金申報表》。共同專利權人需要提交委托書或者聲明。
三、申報時限及地點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郵寄至青島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
附件:1.山東省專利資助資金申報表
2.山東省專利資助單位銀行轉賬匯總表
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青島市知識產權局)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