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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國家綠色數據中心(2020年)推薦工作的通知青島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青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商務局 青島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青島市通信管理局關于做好國家綠色數據中心(2020年)推薦工作的通知各區(qū)(市)工業(yè)和信息化、發(fā)展改革、商務、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中國電信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青島分公司、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 近期,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管局辦公室、銀保監(jiān)會辦公廳、能源局綜合司聯合印發(fā)了《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2020年)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jié)函〔2020〕183號,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2020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的推薦工作,現將《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將我市申報推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組織申報。組織轄區(qū)內有關單位(包括所屬中央企業(yè)及其下屬單位)對照《綠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開展自評價,編寫自評價報告。數據中心在達到綠色數據中心標準后,應自行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并形成第三方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機構應與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得參與自評價報告編寫。申報主體和第三方評價機構分別對編寫報告的真實性負責。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格式請登錄國家或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官網下載。 二、嚴格推薦標準。各區(qū)(市)在推薦過程中,應嚴格把握國家對數據中心推薦的基本條件,對企業(yè)相關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估,擇優(yōu)確定一批能效水平高、技術先進、管理完善和代表性強的數據中心,并由區(qū)(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推薦上報。 三、材料報送要求。各單位應堅持綠色申報理念,采用A4紙雙面打印申報材料,并膠裝成冊。請各區(qū)(市)在2020年9月15日(周二)前,將推薦報告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附推薦匯總表),各單位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四份、Word電子版和PDF掃描版各一份,報送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市場配置促進處”。 四、其他事項。中國電信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青島分公司、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所屬數據中心可選擇通過集團公司或青島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進行申報。
附件: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2020年)推薦工作的通知
青島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青島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商務局 青島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青島市通信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聯系人:王亞軍,電話:85911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