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山東省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開始!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十四五”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劃》《科技研發(fā)創(chuàng)新2022年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重點研發(fā)計劃管理辦法》《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2022年山東省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指南(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南)予以發(fā)布,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別 本次申報項目為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包括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和重大基礎研究項目,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和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管理,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納入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 二、申報要求 本次項目申報要求包括共性條件和個性條件。項目申報應在滿足以下共性條件的基礎上,同時滿足對應項目類別要求的個性條件。 (一)共性條件 1.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課題指南列出的全部內容。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實施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牽頭申報單位是項目實施的執(zhí)行主體,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fā)機構等,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guī)范。各級行政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3.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牽頭申報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與所有合作單位簽署聯(lián)合申報協(xié)議。聯(lián)合申報協(xié)議須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明確協(xié)議簽署時間。 4.每個獨立法人企業(yè)2022年限牽頭或參與申報1項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或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每個獨立法人企業(yè)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或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 5.申報項目研發(fā)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6.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chuàng)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7.每個項目負責人2022年限牽頭或參與(除項目負責人外的前三位參與人員)申報1項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每個項目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或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有在研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或已申報2022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重大基礎研究項目。 8.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yǎng)引進、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鼓勵青年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支持受聘于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qū)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需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證明材料一并提交。 9.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10.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二)個性條件 1.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 (1)本批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按“揭榜制”方式進行組織,鼓勵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 (2)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的預算,若項目立項支持經費未達到申請經費額度,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應承諾通過增加自籌經費解決差額部分。 (3)本批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全部實行非定額資助方式,支持強度不超過指南中明確的省財政資助資金額度。其中: 申報單位為企業(yè)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原則上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農業(yè)領域項目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2:1,其他領域項目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4:1。 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fā)機構的,合作單位須包括山東省境內企業(yè),項目成果須在山東省境內企業(yè)轉化應用,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2:1。 2.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 (1)本批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按揭榜制方式進行組織,鼓勵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 (2)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的預算,若項目立項支持經費未達到申請經費額度,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應承諾通過增加自籌經費解決差額部分。 (3)本批農業(yè)良種工程項目全部實行非定額資助方式,支持強度不超過指南中明確的省財政資助資金額度,項目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于2:1。申報單位為企業(yè)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原則上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或新型研發(fā)機構的,合作單位須包括山東省境內企業(yè),項目成果須在山東省境內企業(yè)轉化應用。 3.重大基礎研究項目 (1)本批重大基礎研究項目優(yōu)先支持申報單位圍繞項目研究開展實質性國際科技合作,提升學術水平,培養(yǎng)優(yōu)秀人才。 (2)項目負責人應為牽頭申報單位全職科研人員。 (3)每個項目的牽頭及參與單位不得少于2家,不得超過3家。 (4)本批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設置原創(chuàng)探索、指南目標導向兩類。原則上原創(chuàng)探索類每個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100萬元;指南目標導向類每個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200萬元。申報單位應根據實際需求據實編報預算。 三、申報流程 (一)查看項目指南。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按照張榜范圍和項目類別通過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網站(http://kjt.shandong.gov.cn/)、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山東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管理系統(tǒng)(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pms/)、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系統(tǒng)(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sf/)等渠道發(fā)布,請登錄查看;不公開張榜項目指南內容通過紙件發(fā)送到相關主管部門。 (二)在線填報項目。項目負責人在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對應項目管理系統(tǒng)中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系統(tǒng)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省科技廳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和附件材料作為后續(xù)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 (三)申報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全部填寫完畢后,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提交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審校截止時間為7月2日17:00時,逾期將無法再次提交申報材料。 (四)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單位審核同意后,將申報材料提交至相關主管部門。各級主管部門按程序逐級審核推薦,最終由一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推薦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包括各設區(qū)市科技局、駐魯部屬高校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7月4日17:00時,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四、注意事項 (一)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校。7月2日17:00時前,申報材料可在主管部門、申報單位間交互,逾期申報單位將不能提交。 (二)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除涉密項目外,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應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涉密項目需在7月4日17:00時前將全套紙質材料(一式七份)提交到省科技廳。 (三)省科技廳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省科技廳直屬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guī)范干部職工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業(yè)務咨詢電話: 0531-51751093(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 0531-51751166(農業(yè)良種工程) 0531-51751103(重大基礎研究) 技術支持電話: 0531-51751080 附件下載: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