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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好品山東”品牌遴選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好品山東”品牌遴選工作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魯質強辦發(fā)〔2023〕1號) 各相關部門、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于共建共享“好品山東”推動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字〔2021〕25號)要求,為進一步大力實施質量強省及品牌戰(zhàn)略,完善“好品山東”品牌體系,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fā)展,依據《“好品山東”區(qū)域公共品牌建設推進方案》和《“好品山東”區(qū)域公共品牌評價管理辦法》,省質量強省及品牌戰(zhàn)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質量強省辦)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好品山東”品牌遴選,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聚焦我省“十強產業(yè)”“四新”領域及標志性產業(yè)鏈遴選一批技術水平先進、產品或服務模式屬全國首創(chuàng)或可填補國內空白、市場占有率高、品牌影響力大、行業(yè)引領示范性強的山東本土品牌。 圍繞“好品山東”產品、企業(yè)、行業(yè)、區(qū)域、地理標志“4+1”品牌體系,本次遴選分為企業(yè)(產品)品牌、區(qū)域品牌、地理標志三個類別,其中,企業(yè)品牌和產品品牌一并遴選產生,企業(yè)(產品)類別細分為制造業(yè)、農業(yè)、服務業(yè)三個領域。 二、遴選原則及數量 (一)遴選原則 1.重點面向第一批“好品山東”品牌未涉及的行業(yè)領域進行遴選,適當向服務業(yè)領域傾斜。 2.鼓勵符合綠色低碳高質量發(fā)展方向的行業(yè)領域積極申報,不支持限制類、淘汰類行業(yè)領域參與申報。 3.已入選首批“好品山東”企業(yè)(產品)品牌的,同一企業(yè)不得重復申報相同產品,但可繼續(xù)申報其他主導產品。 4.已入選首批“好品山東”區(qū)域品牌和地理標志的,不得重復申報。 5.如所申報的企業(yè)(產品)與首批“好品山東”企業(yè)(產品)品牌屬同行業(yè)或同類型,原則上綜合指標須高于首批“好品山東”企業(yè)(產品)品牌指標水平。 (二)遴選數量 2023年計劃遴選發(fā)布“好品山東”品牌數量不超過100個。 三、遴選程序 (一)組織動員 1.各有關部門在本部門曾認定公布過的品牌主體中組織推薦(認定公布時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擬推薦的品牌主體須符合“好品山東”品牌遴選基本條件(見附件1)。 2.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在本市曾獲評的山東省高端品牌培育企業(yè)中組織推薦,擬推薦的品牌主體須符合“好品山東”品牌遴選基本條件。 (二)自愿申報 今年首次啟用“好品山東”品牌申報系統。申報主體請按照申報表(見附件2)要求,重點從關鍵技術指標、經濟效益、市場競爭力、質量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品牌建設等方面通過系統提交申報材料,同時上傳印證材料(網址:http://124.128.38.42:802/zl/haopin/),填報的數據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 (三)審核推薦 各相關部門、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請登錄“好品山東”品牌審核系統(網址及操作說明另行通知)對申報主體進行審核,對擬推薦品牌主體進行排序并填報《“好品山東”品牌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推薦名單將同步納入“好品山東”培育庫管理。 (四)資格審查 質量強省辦牽頭組織相關單位,根據基本條件對各部門排序推薦的品牌主體進行資格篩查及材料符合性審查。 (五)專家評審 質量強省辦委托“好品山東”專家委員會,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主體進行評審。 (六)綜合評價 結合部門推薦、資格審查、專家評審等情況,綜合評價形成2023年“好品山東”品牌建議名單。 (七)結果發(fā)布 質量強省辦牽頭完成2023年“好品山東”品牌名單審定及公開發(fā)布等工作。 四、其他事項 各相關部門、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好品山東”品牌遴選工作的組織發(fā)動和審核推薦,確保遴選質量。請于2023年3月30日前,將部門審核推薦聯絡人員信息(見附件4)發(fā)送至通知郵箱,以便于開通網上審核系統權限。請于2023年4月10日前,通過“好品山東”品牌審核系統完成審核推薦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董京南,0531-51792266 仝錫良,0531-82679348 郵 箱:tongxl@sdis.cn 山東省質量強省及品牌戰(zhàn)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8日 |